所謂刑事偵查情報,即指以公開與秘密的偵查措施、手段及其它方法獲得的有關(guān)刑事犯罪的一切線索和情況,以及對其分析研究的成果。
人們借以獲得情報的情報源來源。即凡是能夠產(chǎn)生、持有、載有或傳遞、透露情報的任何系統(tǒng),均可稱為情報源。
作案手段特點:窗口鉆入、蒙面、扼頸、翻箱倒柜。
(1)比較法;
(2)綜合分析法;
(3)因果關(guān)系研究法;
(4)德爾菲法;
(5)趨勢外推法。
指用雙方事先約定的信號傳遞手勢、聲響、表情、燈光等傳遞情報的一種方式。
(一)加強刑事偵查情報的理論學(xué)習(xí)
(二)積極參加刑事偵查情報工作
(三)不斷總結(jié)提高
(四)要善于吸取、借鑒別人的做法和經(jīng)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