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應將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含預制構件深化設計)、施工等單位。
B.應將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建筑節(jié)能、預制裝配率等方面的重大變更委托原施工圖審查機構重新進行審查,并報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重新備案。
C.應組織首批預制構件產品質量驗收、施工現場首層或首個有代表性施工段預制構件試拼裝驗收和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工程質量驗收可分階段進行。
D.應向建設(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預制構件生產企業(yè)等相關單位進行設計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