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引作用。又對本人行為的指引,確定的指引和有選擇的指引。 2、評價作用。 3、教育作用。 4、預測作用。 5、強制作用。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3、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4、國家賠償與司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