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廠本月份發(fā)生下列經濟業(yè)務:
1.向黎明工廠購入甲種材料200噸,單價25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8500元,貨款、稅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經到達,并驗收入庫。
2.以銀行存款800元支付上項購入外地材料的裝卸搬運費。
3.上項購入的材料驗收入庫并按實際成本轉賬。
4.向曙光工廠購入乙種材料8000公斤,單價5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68000元。貨款、稅款已用銀行存款支付,但材料尚在運輸途中。
5.上項材料已到廠并驗收入庫,按其實際采購成本轉賬。
6.以銀行存款58500元,償還前欠黎明工廠的款項。
7.按合同規(guī)定,以銀行存款12300元預付光明工廠的購料款。
8.收到光明工廠發(fā)來丙種材料100噸,單價1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1700元,代墊運輸費600元。上項材料已驗收入庫,款已預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