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有效期內,保險貨物被偷走或竊走,以及貨物運抵目的地以后,整件未交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是保險人在賠償被保險人全損后,對具有殘余利益的保險標的擁有的所有權。
保險標的在保險期間發(fā)生幾次保險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即使損失金額的總和超過保險金額,保險人也應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