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背景:
某施工單位投標承建一礦井的主井井筒工程,標書規(guī)定工期為16個月。建設單位提供工程施工的前期條件,包括進場道路、供電、供水等。施工單位根據(jù)建設單位的要求編制了施工組織設計,并經(jīng)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后進行井筒的施工。施工中發(fā)生下列幾起事件:
(1)由于礦井進場道路為簡易公路,雨期道路經(jīng)常被沖毀,使得井筒施工所需材料不能及時進場,延誤工期1個月。
(2)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出現(xiàn)設備故障,使工期延長0.5個月。
(3)井筒基巖施工時實際涌水量大于預測量,必須采用工作面預注漿才能通過,治水工作耽誤工期1.5個月。
(4)井筒施工結(jié)束后,由于總涌水量大于10m3/h,施工單位進行了壁后注漿,使工期延長1個月。
問題:
(1)建設單位在井筒開工前,應當做好哪些工作?
(2)施工單位在井筒開工前,應當進行哪些準備?
(3)井筒施工中所發(fā)生的工期延誤事件,應當由誰承擔責任?
(4)若副井井筒進度正常,該井筒發(fā)生工期延誤會產(chǎn)生哪些問題?

答案: (1)建設單位在井筒開工前,應當做好哪些工作?
答:建設單位在井筒開工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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