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車站在“檢修車輛竣工驗收移交記錄(車統(tǒng)33并車統(tǒng)36)”上簽字時起轉入運用車。
由車輛所在地的車輛段根據“檢修車回送單(車統(tǒng)26)”,自車輛接入時起統(tǒng)計檢修車數。
填記本次列車前方第一個編組(區(qū)段)站(含外局)或終到站名;向其他運輸企業(yè)移交時同時填記分界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