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一般是指土地權利人依照規(guī)定對其權利范圍內的土地的利用方式或功能。
土地面積亦稱宗地面積,是指一宗地權屬界址線范圍內的土地面積。
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f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集體土地所有權。